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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意见

粤办发[2008]20号
(2008年12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的积极性,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工委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现实需要。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领导和群众团体负责人参加,以教育培养下一代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委、政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关工委的最大特点是“一头连着老,一头牵着小”。关工委为老同志搭建一个发挥余热的平台,让他们在享受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同时,能为社会主义事业而老有所为,也是党的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老同志在培养教育下一代中有着政治、经验、威望、亲情和时间的特殊优势。关工委在培养教育下一代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能更贴身贴心,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关工委的重要作用,把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同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级关工委要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水平。
        二、关工委工作的宗旨和主要任务
        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关心培养教育下一代工作的全过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主要任务。在加强与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发挥主动配合、积极补充作用。县以上关工委要注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专题调研。根据新情况、新问题,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专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提供决策依据。注重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2、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和思想行为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改革开放伟大成就教育、现代公民意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及网络道德教育等。
        3、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从实际出发,推进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广泛深入开展读书活动;建立各种教育、实践基地;建立普法教育平台;改善校貌和建立校园秩序;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建立良好的文化市场秩序;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老少共建文明社区;建立绿色网吧等,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健康、和谐、温馨、快乐的成长环境。
        4、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扶困助学,帮助失足、吸毒青少年重拾信心,走向新生,对留守儿童及服刑人员子女进行校外辅导、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组织欠发达地区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活动,传授技术,引领广大农村青年创业,走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道路,带动农民致富。
        5、指导基层关工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发动“五老”就近就地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各级关工委要在原有基础上,实现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载体的创新。关工委工作主阵地在基层,重点在学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家庭。县以上关工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关工委一的工作重心要向基层延伸。要善于运用由下而上集中起来丫由上而下坚持下去的方法,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推进工作。在基层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关工委的工作要与基层一工作紧密结合,使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成效。各级关工委要关心、爱护老同志,使老同志既能发禅余热、又能保持身心健康。
        三、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各级关工委组织。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是做好关工委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要健全县以上关工委和乡镇(街道)关工委组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关工组织的村(居委会)要抓紧建立。县以上直属机关工委、直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关工委。对有要求建立关工委的民营企业要给予及时指导。
        2、发展壮大“五老”志愿者队伍。动员更多的“五老”经常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各级关工委要主动配合组织、人事和老干工作部门做好发动工作,对具有较高水平和专长的老同志,要及时吸纳到常务工作班子中来。地级以上市关工委要建立“五老”报告员人才库,为基层关工委提供服务。
        3、加强县以上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学习型、调研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常务工作班子。涉及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工作部门要派一名领导兼任关工委副主任。探索建立领导班子人员退出和进入机制,形成正常的交替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领导班子换届时,要统筹考虑、动员一些刚退下来、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领导特别是担任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职务的老领导参加关工委领导班子。对一些年龄偏大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老同志,要予以调整,以保证关工委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与支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分管领导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关心支持到位。
        1、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分管关工委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听取一次关工委的工作汇报,及时指导关工委的工作。
        2、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组织、老干工作部门要组织发动“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和“五老”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要积极热情支持关工委工作。各级关工委要树立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关工委工作的观念,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3、理顺管理体制。县(市、区)以上关工委办公室调整为同级老干部局的内设机构,同时加挂关工委办公室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运作。为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可聘请适当数量的低龄老同志参加办公室工作。
        4、大力改善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珍惜、爱护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认真解决好县以上关工委开展工作必需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用车等实际问题。各级财政对关工委工作应给予支持,关工委工作经费按部门预算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等,除政府安排外,可通过社会筹集、个人捐献等多种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