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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的通知

中关工委[201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阐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内容、方法、要求,对于我们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地关工委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各地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地参与,迅速在广大“五老”和青少年中掀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
        一、深刻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各级关工委领导成员和“五老”要带头学习和践行《意见》。通过学习,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要深刻理解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要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意见》贯彻落实到关工委的各项工作中。
        二、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过程
        各地关工委在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紧密联系关工委工作和青少年思想的实际,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要组织“五老”讲师团和报告团,深入到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要宣传《意见》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释疑解惑,统一思想,特别要强化对青少年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引导,倡导在尊重差异中扩大认同,在包容中形成共识,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践行,要倡导青少年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要继续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磨炼意志,坚定信念。要从青少年特点出发,善于运用各种教育阵地,结合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运用典型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深化
        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全国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战斗英雄,优秀共产党员,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一个典型都是一部内容丰富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科书,这种身边榜样的教育必定会对青少年产生重大的影响。各地关工委要深入基层、深入到“五老”和青少年中,及时地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我们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使典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青少年中营造一种学习英模、崇尚典型的良好风气,这会使我们关工委工作更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主动配合做好工作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工委作为党委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参谋助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要找准切入点,善于配合,在配合中要积极主动,在配合中要有所作为,不断作出新的贡献,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良好局面。
        请各地关工委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以及涌现出的典型事例等有关情况,及时向中国关工委办公室反馈。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