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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答:根据各地经验,按其所承担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范围和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地区性的关工委。就是省、市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行政村、社区、街道办事处的关工委。它是按行政区划建立的,是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上下没有垂直领导关系。但为有利于开展工作,上级关工委对下级关工委有指导、推动、协调、配合的关系。因此,它不但要搞好同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还要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介绍经验,对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各级关工委进行工作指导和组织交流经验等。

    二是部门性的关工委。这是指中央、省(市、区)地(市、区)、县(市、区)四级党委、政府直属机关、企事业各部门的关工委。它们根据本部门承担的关心下一代工作任务,也有两种不同形式:有的成立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关工委,统一组织开展各部门、各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有的按工交、文教、政法等系统成立的关工委,分别组织开展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由于大、中、小学学生人数多,是关心下一代工作主要对象,教育系统关工委上下建成一条线,指导和推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是基层单位关工委:这主要是城镇的社区、农村的行政村、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业成立的关工委。还有分厂的车间、行政村的小组(自然村)、居委会的楼栋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它主要是承担、动员和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对本单位的青少年做具体关心下一代工作。

    上述三类关工委成员,地区性的和部门性的,都由同级党委讨论决定,并行文上报下达;基层单位的关工委成员,也要由同级党委讨论决定,正式任命。其中村、居委会关工委的负责人,应由上级党委讨论任命,村、居委会的居民小组设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由村、居委会党、政组织讨论决定,发给聘任书或会议公布。这样,就上下形成网络,更好地开展工作。